太囧了!酒司机遇到检查时花样百出,武汉交警最新曝光

    发布日期: 2025-07-07 14:52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打印】 【下载】
  • 一名男子醉驾上路,车没油了,为了脱困,竟然报警求助,结果自投罗网;一名男子酒驾后逃避检查,跳河藏身,被交警抓获;一名男子酒驾后遇交警检查,嚼槟榔、假吹气,终被识破……酒司机们遇到交警检查,在酒精的刺激下花样百出。74日,武汉交警曝光了今年上半年查获的酒驾典型案例。

    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介绍,2025年上半年,全市交警共查获酒醉驾交通违法近7800起,其中酒驾近5300起,醉驾近2500起。男性驾驶员占比96.4%,女性占比3.6%。案件涉及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30—50岁之间,占总人数的62.77%

    我喝了两瓶,他喝了一瓶,所以让他开!”

    214日凌晨230分,武汉江汉交通大队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黑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主、副驾驶人员都身有酒味。副驾驶人员同时也是车主的张某承认两人都喝了酒。

    当交警问他为什么要让喝了酒的人开车时,张某的一番话让人大感意外:“我喝了两瓶,他喝一瓶,所以让他开车。”原来,张某觉得自己比驾驶人余某喝得多,开车不安全,所以便将车交给了余某来开。

    交警随后对余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依法对余某处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

    醉驾逃逸顶包!交警连夜锁定“消失”的肇事车

    我的车被撞了,肇事者不知道去哪了,你们能找到吗?”53122时许,武汉东湖交通大队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东湖风景区滨湖花园小区的车辆被撞,肇事者却不知踪影。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王翰祺、辅警朱薇火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对事发时段及前后的小区各个出入口及关键点位的监控录像,在次日1时许成功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

    交警对该车主姚某询问时,她企图用当时是前夫龚某驾驶的来“蒙混过关”。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血检结果为98.65mg/100ml,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姚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及交通肇事逃逸将依法严处。

    男子酒驾跳河藏身被交警抓获

    酒后驾驶还跳河逃跑,你知道有多危险吗?”

    3271320分许,武汉江夏交通大队民警王康胜、张浩在法泗街菱米村路段设卡盘查,一辆号牌为鄂WA***7面包车在临近卡点时突然停下,驾驶员叶某迅速打开车门,向反方向狂奔50余米后,不顾危险跳入附近河流,试图游向对岸逃避执法。执勤民警见状,立即驾驶警车绕行至对岸拦截。最终将躲藏在油菜地中的驾驶员叶某控制。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醉驾上路车没油了,为脱困报警求助

    6152308分,武汉交管支队二大队指挥室接到122转警,驾驶员王某声称车辆因燃油耗尽,被困武深高速。通话中,王某言语含糊、逻辑混乱,语句频繁重复,这一异常情况立刻引起接警员童谣的警觉。凭借丰富的接处警经验,童谣迅速判断王某极有可能酒后驾车。

    七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158mg/100ml,带至汉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9.09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以为骑摩托车酒驾没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53日晚8时许,武汉江夏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纸坊大街江之南广场门前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孙某进行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孙某称“我以为骑摩托车酒驾没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孙某交代,他晚上在加班期间饮用了一两白酒后,心存侥幸骑摩托车返家,不料被交警查获。进一步核查发现,孙某还存在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孙某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嚼槟榔,假吹气,被交警识破

    511日凌晨3时许,武汉江汉交通大队一中队警长吕志超带队在二环线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对一辆银色小轿车驾驶员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朱某先是以口中有槟榔渣滓为由要求暂缓检测,随后,朱某又多次佯装吹气,以致检测仪毫无反应。

    最终在民警坚持下,朱某的吹气值显示为109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进一步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2.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朱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坚持“全时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更加科学部署勤务,增加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频次,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的力度和广度,营造浓厚的“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氛围。

    武汉交警温馨提醒: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能够正视酒驾危害,主动摒弃侥幸心理,自觉远离交通违法行为,让每一次出发都能平安抵达。全市交警也将始终坚守岗位,用辛苦指数守护万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