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200551号提案的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200551号提案的回复
彭义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医院治安环境 提高百姓就医获得感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法履行内保安全监督职责,保障医患人员生命安全,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伤医行为,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坚决防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我局充分认识到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把握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着力突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法治化、常态化。划清涉医违法犯罪与医疗纠纷的界限,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寻衅滋事、侮辱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甚至暴力伤医的借口。突出依法处置、系统治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完善警医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我局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医院安保力量,在全市30家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警务室并派驻专职民警,二级医院警务室派驻兼职民警,在同济等人流量过大的医院派驻5人工作组,其他医院由社区民警对接,负责医院内部安保工作,医院附近的警务站作为第一“110”处警力量,实现全天候快速接处警,全市形成由各分局、辖区派出所、警务站、驻院警务室与医院保卫部门联动联控的安全防范网。2020年,将在前期筹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优化资源配置,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切实建强预防涉医违法犯罪的防护网。
三、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我局会同市卫健部门,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医疗机构内保工作规范》(鄂公安规〔2018〕2号),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创建,督促各医院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完善医院安保措施,提升防范水平和能力。指导医疗机构对门诊、急诊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防止无关人员出入诊疗、住院区域,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急诊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9000余处。在指导医疗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基础上,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安防能力,展视频监控功能,加强医患纠纷重点人员的防控,2019年我市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点安装人脸识别系统40余套。下步,将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逐步加大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力度。
四、建设智慧平安医院。按照《关于加快武汉同济医院智慧平安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求,以建设“平安医院”确保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确保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院不发生暴恐袭击,确保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为工作目标,落实《湖北省医疗机构内保工作规范》,明确智慧平安医院建设内容、方案设计,研究制定统一规范标准,9月30日前完成同济医院智慧平安医院建设试点工作,为智慧平安医院建设全面铺开提供可行性样板。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8月31日
主管领导姓名:张荣成 联系电话:85393678
经 办 人姓名:黄娅丽 联系电话:8539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