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禁止、限制携带危险性物品进入武汉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5:49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 【打印】 【下载】


  • 为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平安,加强和规范轨道交通工具运营安全管理,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关于禁止、限制携带危险性物品进入武汉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起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96号

    收件人: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

    邮编:430030

    电子邮箱:43042915@qq.com

    附件:关于禁止、限制携带危险性物品进入武汉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关于禁止、限制携带危险性物品进入武汉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